沈瑞章的苦難與快樂,都出自海上。20多年5月到二零一六年9月,他他的漁工夥伴們工作中的Naham3號在塞席爾(Seychelles)南方地区遭索馬利亞海盜1,672天的劫持,26人困在東非,成為索馬利亞海盜綁架使上時間第二名長的人質。64歲歷經生老病死劫的沈瑞章,撿回之虞,2019(2018)不顧妻女的反對再一次启航捕魚,他說他離不開海洋环境,但也無法忘卻Naham3號帶給他的阴森記憶。這艘Naham3號有個複雜的身份:它登記在阿拉伯半島東南近海的國家阿曼(Oman),登記的負責人應是位中國人,但真正意义出資者是高雄前鎮的船老闆洪高雄。在Naham3號上服務的,將權宜船納入监管,想要船東必須報備並經過許可。20十五年-10月,歐盟對台灣遠洋祭出黃牌,201七年初,立法原则院訂定了遠洋漁業三法中,將權宜船違法的罰責上升,若果權宜船涉入洗漁或各項重大的違規,處以數百萬到3000元的估计萬元以罰鍰。至今已有黃牌拿了四年,新法通過2年,当地政府勤奋努力具备歐盟的规范,漁業署署長黃鴻燕告訴我們,你和同仁壓力極大,就等等歐盟每一年后的檢視,能帶來移除黃牌的好发消息。但農委會选择主委陳吉仲2017年1年底初得到《報導者》專訪,談到權宜船時語氣顯得急促:「歐盟,隐瞒講,他們的的的标准是有策略的,一開始还没有的的标准(台灣)在FOCs花相当大的精力,大部分是針對我們國籍船,我們的監控中心点、我們的觀察員,2021年再談時,(歐盟)開始就这样的的标准到FOCs⋯⋯他們而不是這樣滿意。」6國船員,沒人知道上的是什麼船
目前在台灣遠洋漁船上工作的萬那杜籍船員。(攝影/林佑恩)
披著他國國籍的FOCs船之故而被歐盟鎖定,是因為投資者創造了二大量無人監管的船,洗漁、剝削、施暴漁工樣樣來,就成为了坚决贯彻的海洋掠奪者。Naham3號就算其二。這艘船一開始就出了錯。沈瑞章的船員證原来掛兴建昶33號這艘在大西洋捕魚的船下,但簽合約時,船東洪高雄想要他打到Naham3,於是他從悉尼轉機到東非的模里西斯後,坐上一辆日本队籍轉載船,當時他观察到船脸上的好名字寫著日文不足以中文档時,直覺是:「這并不是台灣船,能够也稱不上權宜船,几乎覺得像(三不管是的)幽靈船。」事實上,打到那艘船的20幾名船員裡,有许多的人簽約時不模糊,他們都是為誰操作。曾當過服務員、保权,英文音标說得不錯的菲律賓漁工Anton經鄰居介紹仲介後上船,透過越洋採訪,他告訴我們:「我以為是要上刚加坡的商船,但沒体会出Step Up Marine让我送上模里西斯。」Anton說的,是添加坡一间口碑好的仲介单位,其負責人Victor Lim後來被東南亞人權團體诬陷,涉及到的另一并城市人口販運的案子。而挪到Naham3號的漁工們,有的透過台灣人到马来西亚開的仲介单位,有的透過添加坡和越南地区的仲介,他們被「獵取」的策略如出一轍:像不被仲介允許仔細看簽下的合約內容、仲介對轮船操作環境都没有多余解釋、他們被送达從未聽過的南美洲外的小島模里西斯,那裡距離家鄉很遙遠。好似沈瑞章不明了本身上的是第一艘權宜船,跨國船員們從本身的國家先飛到泰国、新增坡後再飛到模里西斯,之後被轉載至Naham3號上,而他們都斷斷續續與家人们接觸,甚至失聯。Naham3號上4名越南漁工中之一的Ngem Soksan,2015年就打電話給儿媳妇說轮船居住很苦,後來儿媳妇就聯繫不上他;再连接到Ngem Soksan的來電是兩年後他被海盜抓。人權團體其妻女並記錄了這整段過程,他對儿媳妇說:「我活在地獄,要花费回不想去了⋯⋯不我等你。」之後其妻女的居住變得很拮据,12歲的女兒從學校輟學,到服装廠工作任务,後來在人權團體的協助下,家裡才拥有電力,女兒也才从新求學。每個漁工上船時的年紀不太超過30歲,年輕力壯,被「欺騙」的細節則有不一样。菲律賓漁工的薪资是200元,马来西亚漁工是150元,菲律宾漁工是300元。有一个上船的菲律宾漁工,此書文章的话他被劫977天的故事情节。在其中他以一個完整的的章節:「鬼祟不明的亞洲漁船」(The Ambiguous Asian Fishing Boat),來夸赞Naham3號的一些。在渔船與漁工們鎮日相處的摩爾表明,像Naham3這樣的亞洲船在索馬利亞很普及。他寫到,「鮪魚經濟很殘忍,船東很已经是奴隸的推手(slave drivers)⋯⋯船員們感覺被哄騙上船⋯⋯亞洲和歐洲船美容店剝削索國漁場,工業化的漁撈已讓馬達加斯加、肯亞、塞內加爾這些南美洲國家的傳統漁民成為難民,漁獲對他們这么关键性。」在這本書裡,摩爾谈及當時在索馬利亞的霍比奧(Hobyo)港口码头,有另一辆旭富一號(Shi Fu1),同樣被海盜綁架,Naham3的漁工們告訴摩爾,「比如這艘船一樣,旭富一號也是來自台灣。」千變萬化的幽靈船主
被索馬利亞海盜綁架的Naham3號,從未有直接證據證明船主是台灣人。(照片來源/European Union Naval Force)
但旭富一號有個了解清楚的家世,它登記在高雄,船東派飛機空投100萬外币後,讓被劫一年下来半後的船員們歷劫歸來。但權宜船Naham3號,卻没有了一個全權負責的船東。Naham3號並未向漁業署申報。规律規定投資超過50%要報備,但仅仅帳面做得很美,難以看到幕後有无為台灣人。黃鴻燕說:「也是中間有broker(掮客)幫他弄的,不再是登記台灣人。我們害怕的也是這種船,抓没到。」光憑沈瑞章指稱,漁業署說無法以「想當然爾」的具体方法對船東開罰。但船籍國阿曼與台灣还没有邦交,区政府調閱資料也困難。從20十五年到2015年,国家机构依違反〈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经营條例〉,而對船主開罰的有20案(20家船集团、28艘船),大多数是未經国家机构許可,處罰金額在舊法時為30萬元,新法實施後是200萬元。但Naham3號就算喧騰一時,卻因都没有證據證明是台灣船主,还没有完全遭受到處分。Naham3號捉弄股權,讓上船漁工不晓為哪個國家的老闆任务,就要明了他们在出海不斷轉船,最後落在西伊朗洋。在與海盜談判過程,洪高雄與華裔中國人陳述,首先時間曾同样為漁工流荡,漁工們也谈到「中國挺大的官告訴我們,陳述是馬來西亞華僑,在中國關係非常好的,拿达到黑鮪魚的配額」。但我們訪談漁業署時,官員說该案透過外交史部協助,仅仅是阿曼地方政府不願意合作协议,當地压根并没有登記船主是洪高雄的名字好听,不明了股权狀況。但Naham3號是否能够讓中國人插乾股,以中國人當人頭,与此獲得两国的油補和配額,在我們採訪過程中不斷被漁工們讲到;而這艘船在被綁架前,也曾私下私自轉運過漁獲。像這樣找未到船東負責的情況,長年在刚加坡移运行人员權團體运行的Shelley Thio特別有感。她是刚加坡移运行人员權團體「客工亦重」(TWC2)的成員,曾接觸几起遠洋漁工申訴事件。我們越洋連線訪談Shelley,她說:「這也就是所謂的幽靈船主(Phantom Owner)。」她協助這些在添加坡考上的漁工時,發現他們拒絕離船,除非你办到薪金為止。漁工申訴後,Shelley才發現幽靈船主的发生,「幽靈船主很老,一些人給他錢讓他登記(為船主),有可能是台灣人,也一部分中國人會這樣做,他們很聰明,查找做法規避⋯⋯多數我接觸的漁工上的皆是台灣漁船,船主登記的是中國人。」面對幽靈船主,台灣政府性好像也手脚無措。監察院20110年6月針對本案的結案報告裡说到,Naham3號出车祸時,當時的当地政府机关部门部门院長張善政曾表達当地政府机关部门不对比的初衷:「减少綁匪满天喊價,当地政府机关部门也無編列贖金預算,但更关键性的是,國際上對各國漁船總漁獲量多有設限。Naham3並非註冊為台灣漁船,我当地政府机关部门如果你对比,将会致使國際上質疑台灣以分散型漁船國籍化整為零制作方法規避漁獲量限額的規定。萬一这般,對台灣遠洋漁業的衝擊影響非同小可。」可見相关部门完全性了解台資漁船在國際上一些惡形惡狀,但始终以來,卻全力以赴减少影響遠洋漁產業與縮減漁撈配額。不能「只訂給歐盟看」
農委會代理主委陳吉仲表示,政府面對歐盟壓力做了許多處置,但仍無法從源頭控管。(攝影/曾原信)
现政府在2018年終於创立遠洋漁業三法,需求在外聘僱漁工的薪資要從450人民币 起跳,墊高了經營生产成本,開始有船東蠢蠢欲動地要轉籍。有的船東会在國外收購青岛二手船,有的会在國外建船,也会有不多掛上中國五星级旗。黃異提出,近些年台灣對國人投資外國籍漁船的政令,訂得並不一理,他認為如若在國外投資,还是外國的管轄範圍,渔船怎麼聘船員,提高怎麼樣的勞動保護,就得委托國際漁業組織去盯船籍國;「但近些年政府机关連權宜船進出港的卸載裝載海洋上捕撈都是要管,這不對啊,這是別國的國家管轄範圍啊。台灣也不得能管到跟國際法相抵觸啊!我覺得漁業署訂的是給歐盟看的,這樣也不到位。」但黃異強調,最注重的是船隻在轉變國籍時,部门要先確認被投資國情況,如該國違反國際漁業組織的規範,那台灣能够 撤銷投資的許可,「我們應該在轉籍前,先蒐集該國資訊,如被投資的國家漁業服务管理很鬆散,不讓它掉也好。不必輕易认同。」陳吉仲則認為:「處理FOCs要对比图掃毒的方法,掃毒有取得胜利,要抓住这些在買賣毒犯的金流。」他的意义是光有法案和罰則不夠,要能事实監管船主的資金流进。但如果Naham3还没有在塞席爾南方城市遭海盜劫持,漁業署無從得出這原來是一艘船與台灣緊密關係的船;但纵使越来越,Naham3號的漁工們有一天現在,仍不晓道是該向阿曼申訴?或要掛名船主賠償?或是向台灣的出資者求償?隨著時間流失,這些問責漸漸被遺忘。但對Naham3上独一无二活下來的台灣船員沈瑞章來說,他仍堅持跟洪高雄打民事法律解释诉讼與刑事打打官司。民事法律解释诉讼上,沈瑞章有洪高雄給他的聘僱合約,在法律解释救助基金投资會義務律師協助下,二審勝訴,船東得信用卡支付他被海盜劫持時的地方薪資。本身他以為打贏了打打官司,中國、印度尼西亚、菲律賓等國同船漁工一定会向洪高雄需求賠償,但等到201七年14月他才不小心發現,中國的船員早就在被釋放後,透過面在英國海員協會的工作的中國人,每位間接取得一筆3,000元的補償,並再不介绍的情況簽下达成谅解書。中國與台灣模版的漁工們,則已放棄追討。菲律賓的Anton說:「台灣遠洋漁船太邪惡,做為顾主,他們一點并不負責。我們盡力的工作,做些我們能做的,他們應該要負起責任才称得上。」Naham3號上發生的悲劇,源起於西巴基斯坦洋岛屿的航海健康,索馬利亞海盜長年的猖獗,但為了捕撈黑鮪,集合的概念了權宜船和幽靈船主於全身的台資船,卻無所顧忌,要漁工卖力。Nahma3漁工們幸運撿回了人的一生,但還有很多发展海上掠奪者战士幻化身分,在看不見也難以被監督的海洋资源屋檐下裡,持續讓漁工們冒險初心不改?用行動可以報導者優質长度報導必須投资優秀記者、足夠時間與许多資源⋯⋯我們需用細水長流的小額贊助,就要走更長遠的路。 竭誠歡迎認同《報導者》基本原则的玩家贊助可以支持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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